任何單位或個人如有異議,請在公示期內向省科技廳以實名、書面形式提出。異議問題應清楚表述,提供必要的證明材料。單位提出異議的,應由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;個人提出異議的,應當簽署真實姓名并提供有效聯系方式。對收到的異議,省科技廳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辦理。逾期或匿名的異議不予受理。
聯系方式:
省科技廳高新處 0791-86253496
省科技廳科技監督處 0791-86263938
省紀委駐廳紀檢監察組 0791-86265917
南昌市東湖區省政府大院北二路53號
附件:
江西省科技廳
2022年2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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